由于垄断厂商有更低的生产成本,因此,它能够将产品价格降到比进入厂商的生产成本还要低的水平上,这就造成进入者或者高价格经营顾客流失,或者迫使它们同样也降价,直到价格低于成本,两种情形进入者都会亏损,最后不得不退出行业。但是,这种行为尽管能够击退进入者,但由于一段时间的降价经营可能对垄断者带来较大损失。垄断者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可以向外宣布它是低成本的,别的厂商休想进来与它竞争。但仅凭口头宣布人家是不会相信的,因为即使垄断者不是低成本的厂商,它也可以这样宣布。
有一种方法就是,正如故事中的情节那样,垄断者向外发送一个信号,向外界传递它真是低成本的信息。它可以长期在一个较低价格水平上经营。如果它的价格足够低,高成本厂商不敢模仿,行内厂商会据此判定它确是低成本的。
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给了英国剑桥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詹姆斯·莫里斯(James A.Mirrlees)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籍荣誉教授威廉·维克瑞(William Vickrey),以表彰他们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参与者之间如何就某种交易制定合同以及参与者的经济行为如何规范的问题叫做契约理论,即机制设计理论。交易双方都有一些自己知道而对方不知道的私人信息,这些信息会影响到交易双方参与者的利益。例如,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卖方知道产品的质量、生产成本和最低售价,但不知道买方愿意支付的价格,而买者则正好相反。